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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 2020- 06- 15 10: 11 信息來源: 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瀏覽次數:
第一條? 為建立健全政務信息發布協調制度,保證本機關發布的政務信息及時、準確、一致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制定本制度。??
第二條? 局機關各科室、局屬各單位發布政務信息應當遵循及時、準確、一致、便民的原則,提高辦事效率,提供優質服務。
第三條 應在自身職責范圍內發布政務信息。
第四條 擬發布的政務信息涉及其他單位或科室的,事先應與有關單位或科室溝通協調。
(一)涉及到的其他單位或科室應將其意見和依據以書面形式回復。
(二)涉及到的其他單位或科室書面回復同意的,發布政務信息。
(三)書面回復不同意的,與涉及到的單位或科室溝通協調。經溝通協調,仍未達成一致意見的,報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共同協商解決。
第五條 根據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發布政務信息,要嚴格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執行。未經批準的,不得發布。
第六條 本制度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