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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 2020- 06- 16 15: 14 信息來源: 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瀏覽次數:
第一條 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,加強對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和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、注重實效的原則。
第三條 考核工作由分管領導牽頭,農情監測與信息中心組織各科室負責人實施。
第四條 考核對象為全體工作人員。
第五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:
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是否達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規定的要求;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具體全面、符合實際、沒有漏項;是否存在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問題。
是否在有效時間內公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;是否通過其他組織、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;是否發生因政府信息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而造成的事故或群眾投訴。
第六條 考核形式主要是查看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中公開的內容。
第七條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抽查、年終考核。
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、合格、差三個檔次。
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